林百欣爭產官司 三太母女要求披露文件獲准 社會 發布時間: 2015/12/11 16:28 分享: 分享: 熱門 林明禎 超市大搜查 破·地獄 名校專區 糖尿病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聖誕好去處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家族爭產案,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早前向法庭指出,林百欣於04年曾將麗新集團股份轉到二太余寶珠及兒子林建岳名下,顧瑞英母女質疑林百欣簽署相關文件時已無精神行為能力,可能是受到余寶珠母子影響下才作出上述決定,加上林百欣於04年遺囑中的簽名與平常有異,故要求遺囑執行人張定球、余寶珠母子交出相關文件。 法官今頒下判詞,指上述證監會豁免余寶珠母子全面收購股份,以及說明上述交易僅為家族安排的相關文件與案相關,加上簽訂的日子與林百欣訂立04年遺囑的日子相近,故法庭應作出調查。